符合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,可按照以下程序在女方户籍地办理《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》。
1、申请。当事人持结婚证、户口薄、身份证及与申请理由对应的相关证明,向村居委会提出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书面申请。
2、出证。夫妻双方单位(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)负责出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。
3、初审。镇计生办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,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北辰区人口计生委。
4、拟批。北辰区人口计生委政法科依据镇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认为符合条件的做出拟批决定。
5、公示。北辰区人口计生委将拟批结果在当事人居住地、工作单位公布7个工作日,无群众反映后再正式履行审批手续。
6、发证。北辰区人口计生委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,向申请人发放《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》。
7、换证。当事人凭《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》和其他相关证明换取《二孩生育服务证》。
1、申请。当事人持结婚证、户口薄、身份证及与申请理由对应的相关证明,向村居委会提出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书面申请。
2、出证。夫妻双方单位(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)负责出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。
3、初审。镇计生办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,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北辰区人口计生委。
4、拟批。北辰区人口计生委政法科依据镇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认为符合条件的做出拟批决定。
5、公示。北辰区人口计生委将拟批结果在当事人居住地、工作单位公布7个工作日,无群众反映后再正式履行审批手续。
6、发证。北辰区人口计生委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,向申请人发放《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》。
7、换证。当事人凭《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》和其他相关证明换取《二孩生育服务证》。